子女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且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办理随迁子女入户要说明条件?办理投靠子女入户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1、全程网办:条件材料系统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子女申请
2、经网上预审(申请提交后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区办理的约2个工作日,其他区约5个工作日),条件材料系统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
3、终审通过后,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入户登记可选择双向快递或预约到现场方式办理;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可选择单向快递或免预约到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后,入户登记可选择网上办理或预约到现场办理。快递费用由申请人支付,邮寄收件地址只限广州市内。
入户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落户登记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投靠子女
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1)属申办条件第1项的,申请人为原广州市户籍人员的,原广州市户籍情况由广州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申请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3)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入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具的入户同意书。
(5)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6)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投靠】可获取广州投靠入户网办+预约入口,投靠配偶/父母/子女入户办理指南、投靠政策等。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为实施更加积极的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政策,我委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我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
2024年广州不能大专入户,但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有提出大专入户方式,但需等明确的实施文件。
2024年广州不能购房入户,但根据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有提出安居乐业入户方式,但需等明确的实施文件。
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直接在区公安机关办理,办理材料包括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
广州人才入户可细分为学历入户、职称入户、技能入户等方式,每种方式申请条件、材料均不一样。
广州市户籍迁入分为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三个类别,符合规定的拟迁入本市人员,可由单位或个人,按相应的入户管理办法,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审核部门提出入户申请。
目前广州实施的入户政策包括《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等。
2024年11月1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广州市现行迁入户政策进行修订,起草了《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修订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广州户口迁入需要满足投靠配偶、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收养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正文内容~
【导语】:子女具有广州市居民户口且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办理随迁子女入户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办理投靠子女入户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1、全程网办:条件材料系统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
1、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广州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广州市户籍。
2、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但是,子女属于现役军人且已注销户籍,或者子女在国(境)外定居且无国内户籍的,不计入所有子女均具有广州市户籍的要求。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广州市户籍。
1、网上申办,申请人可通过网办入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投靠子女申请
2、经网上预审(申请提交后属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南沙区办理的约2个工作日,其他区约5个工作日),条件材料系统不能验证的,需预约到窗口查验材料原件;能验证的,可免到现场查验。
3、终审通过后,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无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户口迁出,入户登记可选择双向快递或预约到现场方式办理;非广东省户籍的人员可选择单向快递或免预约到现场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出后,入户登记可选择网上办理或预约到现场办理。快递费用由申请人支付,邮寄收件地址只限广州市内。
入户登记网上办理入口:“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落户登记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投靠子女
注意:申请人在成功预约了户政业务后,又自行取消预约的,在一个自然月内,如果取消预约连续达3次,则该月份内不再提供预约服务。
2、预约后申请人携带所需要的材料,按预约时间到预约窗口向被投靠人的户籍地公安机关提交申请。
3、落户时需通过网上预约(操作同上,选择“入户登记”事项)后持《受理回执》、迁入地的户口簿(省内迁移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的户口簿,非省内迁移的则提供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办理。
①“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智能预约/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入户登记
(1)属申办条件第1项的,申请人为原广州市户籍人员的,原广州市户籍情况由广州市公安机关核查办理。申请人为丧偶人员的,还需提供申请人的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户口簿未有清楚登记配偶死亡注销情况的才需提供)及丧偶未再婚承诺书。
(3)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配偶的①《入户申请表》、②结婚证、③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居民身份证。
(4)属入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的不动产权属证(或宅基地证)。属入单位、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还需提供管理部门出示的入户同意书。
(5)证件为国外签发的,须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原件及复印件。
(6)亲属关系材料,包括出生证、户籍档案记录、同一本户口簿内成员关系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