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发布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通告

    来源:挖掘机配件    发布时间: 2025-04-12 03:25:58    

  2024年12月15日起,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禁限行管控措施,具体管控路段及要求详见文章。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交通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互与通行秩序,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管理上的水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发布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兴大道以东—建设路、文化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乾明大道、龙兴大道以北范围区域(以上道路,不含本路)。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各类重中型载货汽车(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散装水泥罐车及运输建筑材料、装饰建筑材料、砂石的车辆通行。有关车辆确需入城通行的,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行证件。

  (3)每日7:00—21:00禁止燃油燃气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有关车辆确需入城通行的,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办理通行证件。

  (三)相关车辆绕行线.从漯河市、临颍县、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平顶山市、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11国道)通行;过境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北—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11国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2.从郏县来襄方向过境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龙兴大道(烟城路口向北)—氾城大道(234国道)—金襄大道通行(311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44国道)通行。

  3.从禹州市来襄过境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龙兴大道—234国道通行;从禹州市来襄过境平顶山市方向,漯河市、临颍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氾城大道—金襄大道通行(311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通行。

  4.从许昌来襄过境郏县、平顶山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11国道通行。

  5.从平顶山来襄过境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向西方向通行;从平顶山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向东—344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金襄大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6.从郏县(311国道)来襄过境平顶山市的重中型货车可从紫云大道向南通行;从郏县(311国道)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344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金襄大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7.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平顶山市、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11国道)通行;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北—311国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44国道通行。

  8.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重中型货车均从开源路—311国道行驶。出境路线并按照上述路线通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车、城市环卫作业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禁限行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其他相关管理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本地应急预案执行。燃油摩托车通行管理措施由县公安部门研究制定。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相关部门以往发布的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措施不再执行。

  2024年12月15日起,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禁限行管控措施,具体管控路段及禁行时间及车辆规定详见文章。

  2024年12月15日起,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禁限行管控措施,具体管控路段详见文章。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秩序,对城关街道新华路的停车位及通行时间进行科学调整,自2024年12月15日上午8:00时起,该路段两侧现有机动车停车位全部予以取消。在规定的时间段机动车可正常通行(5月至9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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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2月15日起,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禁限行管控措施,具体管控路段及要求详见文章。

  为进一步推动城区交通综合治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改善中心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城区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发布襄城县城区高排放机动车禁限行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龙兴大道以东—建设路、文化路以南—文博东路以西—乾明大道、龙兴大道以北范围区域(以上道路,不含本路)。

  (1)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且不能达标排放的柴油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各类重中型载货汽车(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除外)、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车、散装水泥罐车及运输建筑材料、装饰建筑材料、砂石的车辆通行。有关车辆确需入城通行的,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通行证件。

  (3)每日7:00—21:00禁止燃油燃气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有关车辆确需入城通行的,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办理通行证件。(4)危险品运输车入城线路、时间、停靠点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皮卡车和新能源货车。(三)相关车辆绕行线.从漯河市、临颍县、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平顶山市、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11国道)通行;过境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北—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11国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2.从郏县来襄方向过境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龙兴大道(烟城路口向北)—氾城大道(234国道)—金襄大道通行(311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44国道)通行。

  3.从禹州市来襄过境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龙兴大道—234国道通行;从禹州市来襄过境平顶山市方向,漯河市、临颍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氾城大道—金襄大道通行(311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通行。

  4.从许昌来襄过境郏县、平顶山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311国道通行。

  5.从平顶山来襄过境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向西方向通行;从平顶山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向东—344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金襄大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6.从郏县(311国道)来襄过境平顶山市的重中型货车可从紫云大道向南通行;从郏县(311国道)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311国道—344国道—许平南高速(襄城入口)—金襄大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

  7.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平顶山市、郏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11国道)通行;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许昌市、禹州市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北—311国道—氾城大道—234国道通行;从许平南高速(襄城出口)来襄过境漯河市、临颍县方向的重中型货车可从金襄大道向南—344国道通行。

  8.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辖区内所有重中型货车均从开源路—311国道行驶。出境路线并按照上述路线通行。

  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车、城市环卫作业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禁限行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遵守其他相关管理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按照本地应急预案执行。燃油摩托车通行管理措施由县公安部门研究制定。

  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关部门以往发布的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措施不再执行。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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